唐爱民,1968年生,山东省沂源人。2006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专业,获教育学博士学位。现任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主要从事德育原理、教育哲学、传统文化与德育研究。
主要学术兼职:
全国德育学术委员会秘书长、常务理事;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常务理事;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理事;山东省教育学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;山东省道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;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——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等。
主要学术论著:
在《教育研究》《高等教育研究》《课程·教材·教法》《华东师范大学学报》等权威学术报刊发表论文百余篇,十余篇分别被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》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《教育学》《思想政治教育》《教育文摘报》等全文转载;出版专著《道德教育范畴论》《20世纪西方社会思潮与道德教育》《当代西方教育思潮》《德育的道德本性》《现代教育理论》《儿童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》等8部,主编《德育原理教程》,副主编《教育学基础》《高等教育学》,参编《学校德育原理》《德育原理与实务》《道德学习与道德教育》《中国道德教育的文化使命》《德育研究》著作或教材20余部;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、教育部首届新文科建设与实践项目、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、山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重点项目、山东省教学改革面上项目、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各1项,支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4项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课题3项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3项;主持山东省国家一流专业(教育学、学前教育),主持山东省一流课程(德育原理)。
主要获奖:
曾获山东省委、山东省人民政府“勇于创新奖”负责人(2021)、山东省委组织部“干事创业好团队”负责人(2020),全国教育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(合作),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6项(一等奖1项、二等奖2项、三等奖3项),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,山东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,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各1项,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,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指导教师,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优秀专家,曲阜师范大学优秀教师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多项奖励。